主題:機場嚴招打白牌 上貨須預先登記 客貨車須申許可證交月費 劃裝卸區
新聞日期:2006年04月07日

內容:
【明報專訊】為回應運輸業界客、貨分流的訴求,機管局建議在機場客運大樓附近設立輕型客貨車裝卸貨區,規定到機場上貨的客貨車司機要申請許可證並繳交月費,每次上貨前亦要預先1小時登記﹔只到機場卸貨的客貨車則不受影響。措施明顯針對客貨車在機場招攬客人的行為。

機管局客運業務助理總經理(地面運輸及通訊)林華貴稱,劃裝卸區有助打擊非法載客。

業界反對建議,客貨車從業員職工會代表指機管局此舉「明關照,暗整蠱」,除令成本增加,裝卸貨區地點偏遠,生意額必大跌。

的士業﹕變相合法化

的士業界則批評,建議無釐清客貨車不能載客,變相將客貨車載客到機場合法化。

運輸署長黃志光原則上支持建議,希望機管局可以說服的士及客貨車行業接受,盡快實行安排,減少雙方爭拗。他又重申,99%客貨車從事正常業務,只有1%非法接客,當局認為毋須就非法接客修例,否則對4、5萬部客貨車影響很大。

機管局建議從客運大樓北面,或南面的1號停車場旁,及興建中的2號客運大樓北面中,3地選1設立輕型貨車裝卸貨區,日後會修例,輕型客貨車只可在專區上落貨,如要等候,必須到5號停車場。而客貨車司機亦須申請許可證並繳交月費,不過不會無限量批證,車身較殘舊、設備不齊的客貨車或不獲批。

客貨車業﹕明關照暗整蠱

機管局昨午先後跟客貨車及的士業界會面,商討方案。客貨車從業員職工會主席葉滿林形容機管局「明關照,暗整蠱」,建議月費、泊車費用過高,加重業內經營成本。另他指現時每月有數千輛客貨車到機場上貨,以此計算,機管局每月也有數百萬元月費進帳,「最開心就是機管局」。至於3個選址,葉指各地點偏遠影響乘客,生意定必大跌,因此業界多想維持現狀(1號停車場附近)。

市區的士司機聯委會主席郭志標在會後表示,當局並無釐清客貨車不能載客,建議是變相將客貨車載客到機場合法化。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劉江華表示,機管局提出的方案需要的士及客貨車均接受,若方案只有機管局一個贏家則難以接受。

機管局建議輕型貨車經營限制

【明報專訊】到機場接貨及客

  • 司機須先申請許可證,每月付費100元
  • 到機場前1小時,須先將旅客航班等資料通知機管局,局方會安排指定上貨地點
  • 若旅客未抵達機場,司機可先到5號停車場泊車等候,每小時收費16元
  • 貨車於指定裝卸貨區首15分鐘上貨時間免費,隨後每半小時收30元

送貨及客到機場

  • 到機場卸貨的客貨車毋須許可證,但要到指定卸貨區落貨,然後離開。首15分鐘卸貨時間免費,隨後每半小時收30元

資料來源﹕機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