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機場客貨車的士分隔 兩團體拒接納方案
新聞日期:2006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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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政府跨部門小組再提出新方案,期望解決輕型貨車在機場載客問題,當局建議收緊輕型貨車及的士上落客貨區,輕型貨車須在客運大樓旁的專區上落客,的士亦只能在另一邊的指定上落客區接載乘客,但上月建議向輕型貨車收月費及事先登記制度則取消。不過,方案未能獲兩個業界接納,當局稱會繼續諮詢業界,暫未有實施時間表。

運輸署、機場管理局及警方昨日分別與輕型貨車及的士團體開會,討論解決機場上落客貨問題。目前輕型貨車及的士可在一號、四號停車場上落客貨,當局提出新修訂方案,建議上述停車場均不能再上落客貨,並建議將現時政府職員停車場的位置,劃為輕型貨車上落貨區,卸貨首十分鐘免費,其後十分鐘三十元, 後每二十分鐘收四十五元。至於裝貨收費,首二十分鐘三十元,此後每二十分鐘四十五元。

輕型貨車日後可在將於本年第三季落成的二號客運大樓旁的五號停車場停泊和等候,收費每小時十六元。

不過,的士團體認為當局應將客運大樓附近範圍全面禁止輕型貨車進入,而輕型貨車團體亦批評,當局做法打擊業界合法接載,專區收費亦太高。

運輸署助理署長羅鳳屏表示,明白業界仍有不同意見,當局會繼續諮詢業界,並期望今年內落實方案。警務處機場警區指揮官劉富生認為,建議有助警方執法,相信有效打擊非法兜客等情況。